第98章 98:我想带你去海边吹吹风_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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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98:我想带你去海边吹吹风

  第98章98:我想带你去海边吹吹风

  绅士之间的交谈简短而又有力,

  在舞厅之中,

  高要跟简礼夫都不可能就某个观点达成一致,

  所以两人只是闲聊,顺便喝点拨兰地。

  等一瓶拨兰地喝完,

  高要在跟简礼夫约好请他去荔枝角道的纱厂工程视察后,

  便主动起身走人,

  刘美仁默默跟在后面,她觉得天底下还是有天授之人的。

  本来以为姑父已经很了不起,

  在其父的帮助下,

  能够这么快就升上探长并威震江湖!

  自家那个死鬼哈仔为了个高级探目的位置兴风作浪,

  非要搞个你死我活。

  哪像眼前这后生仔,

  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便已经跟鬼佬谈笑风生,

  那模样跟那些世家里的贵胄是一模一样的。

  而且,

  刘美仁以为,

  要论潇洒自如,

  她看遍港岛也找不出几个有高要这般神气的男人。

  高要忽的停住脚步,

  正低头想事的刘美仁一时没有察觉便直接撞进高要的胸膛,

  他的胸膛很结实,

  身材曲线更好,

  毕竟是浪里小白条啊。

  大海不仅给了这个小白条一个好身材,

  更给了他一副铁打的肾。

  “太太。”

  强有力的手揽住刘美仁,

  高要的声音充满了磁力,

  “真是抱歉,有没有撞伤你?”

  真是要死了!

  刘美仁脸红彤彤的,

  她第一次见到这么下流的绅士,

  那魅力完全无法抵挡。

  少妇的火焰一旦喷发,

  那是真要命啊。

  刘美仁的俏脸满是红晕,

  连耳垂都是红的,

  好看的琼鼻冒出几滴细汗,

  灯光之下宛如五彩缤纷的钻石。

  钻石?

  钻石恒永久,

  一颗永流传。

  高要的嘴角上钩,

  他笑起来坏坏的,

  无论是少女还是少妇,

  都很难抵挡一个有钱的英俊少年郎,

  刘美仁当然也不能,

  所以她假意想站起,

  实则两条腿却好像踩在了棉花上,

  整个人更是浑身发烫,

  她吃吃道,

  “我好像发烧了…”

  烧还是骚…

  这是个问题!

  高要神情忽的认真,

  这个年代发烧是件大事,

  他说道,

  “大嫂,看来我得带你去海边吹吹风。”

  “这个时候,那里的风很凉。”

  “我们还能看一看夜幕时分的大海,或许还有船只经过…”

  高要的话仿佛一副画,

  引的刘美仁直接醉了,

  她不假思索说道,

  “只要阿嫂不介意高生晚归,就麻烦高生了。”

  齐活了!

  夜幕时分,

  打发近身去饮酒的刘美仁悄悄跟着高要从后门上车去了海边,

  当时的港岛核心面积其实很小,

  周边尽是大海,

  随便往哪里一停都是野码头,

  关键又安静。

  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

  可能会有蚊子…

  哑七忠实的守卫在远处,

  高要的手落在刘美仁额头上,

  “太太,伱真的发烧了。”

  他有点担忧,

  救人如救火,

  实在是等不及了!

  夜幕中,

  刘美仁睁着宝石般的双眸望着高要,

  她看起来竟然有几分羞涩,

  “有…有救吗?”

  刘美仁是现代女性,

  偏偏却被安排包办婚姻,

  她小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部粤剧,粤剧里有个男人驾着七色的云彩从坏人手中带走了女主,

  那才是她梦想中火热的爱情啊。

  高要凝神,

  “太太,你这症状有点严重,非得施以回春之术。”

  高要是来自新时代的人,他看过赤脚医生手册,是再世华佗,

  特别擅长妙手回春。

  当然了,

  也不是什么人都够格被回春,

  它得看缘分。

  刘美仁吃惊,她惊讶的望着高要,

  “想不到高先生竟然如此多才多艺。”

  良辰美景,

  海上有轮船鸣笛。

  月光清淡,凉风徐徐,

  高要抹下鬓边的汗:“总算不负所托。”

  刘美仁发烧的额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退温。

  黑夜总是来的那般的快,

  小轿车再次发动,而后在百乐门大舞厅的后门停下。

  刘美仁天鹅般白嫩的脖子上带着丝丝红晕,

  两眼之间顾盼神飞,

  真是个美艳的小少妇。

  刘美仁如小媳妇般帮高要整理下西装,

  “高先生,我在通泰办馆帮您留了份西饼、可口可乐、糖果。”

  可口可乐大概是在30年代进入的港岛,

  是学者蒋彝先生传译,

  早期的时候由屈臣氏监制生产。

  她跟着后退三步而后认真看着高要,

  真是迷死人,

  体力也是强的吓人,

  这辈子恐怕是甩不开啦,

  “再见。”

  瞧瞧这个欲情故纵以及小贴心,

  高要转身就走,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

  要哥他现在只想回去好好睡个觉。

  当然了,

  要哥没有忘记去办馆拿刘美仁的礼物,

  自己已经有两天没有回去,

  哪怕是回自己家,

  那也不能空手而回啊,

  是不是?

  当时的港岛还没有成为不夜城,

  电力又不稳定加之也贵,

  好多人家都舍不得接连开着。

  高要回去的路上几乎是跟夜幕作伴,

  等他到家,

  竟然亮着盏灯,

  不过看样子好像是煤油灯。

  开门的是个30来岁拖着条大辫子的女人,

  “老爷。”

  高要奇道,

  “你认识我?”

  女人叫阿芬,

  是阿霞亲自选中的住家女佣,

  当下就说道,

  “太太每天都会拿老爷登报的报纸给我看。”

  高要问道,

  “太太睡了?”

  阿芬脑子非常犀利,

  当下就说道,

  “太太睡了。”

  “不过太太有交代,说老爷事情忙,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又怕老爷回来黑灯瞎火的,所以让我留一盏灯。”

  阿芬抽抽鼻子,

  老爷身上的脂粉香很劲啊,

  而且一闻就知道是上等货色,

  便说道,

  “我去备汤水。”

  高要就是个粗胚,

  他急于去看阿霞这个小可人,

  就说道,

  “不用忙活了。”

  阿芬委婉劝道,

  “老爷,擦一擦身也是好的。”

  “您在外头,风尘重。”

  高要这才反应过来,

  自己去的百乐门,

  那里面的人都爱喷香水,

  尤其自己还跟刘美仁近身摔打过,

  这身上难免会沾到什么香水。

  他记得阿霞好像从来不碰这些,

  也不知是不是对香水过敏,

  闻言便一本正经说道,

  “你讲的有理,在外面干了一身汗,别熏到太太,就依你的。”

  阿芬心道,

  老爷虽然花心,

  不过对太太好像还蛮上心的,

  也听的进去劝,

  当下便松了口气,

  “请老爷稍待。”

  高要看哑七还跟木头似的站着,

  就说道,

  “到自己家了。”

  “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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