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 31 章_谁在说小爷的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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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齐铭推开门进去的时候,面上带着几分不大明显的喜悦。

  他觉得陆书瑾天生就长了一副好骗的模样,方才在猪场的时候,眼睛里的不忍和怜悯几乎要溢出来,答应写手谕是十拿九稳的事。

  他往屋里一看,果然陆书瑾坐在桌前,面前的纸上已然写上了字,他笑着走过去一瞧,笑容却顿时就僵住了。

  只间那纸上的确是写了字的,但又被墨迹划掉,加上字体的丑陋,整张纸变得极其脏乱,他疑惑道:“陆公子,这是何意啊?”

  陆书瑾站起身,望着他的眼睛说道:“我方才仔细想了想,虽说我确实仿会了萧少爷的字迹,但我却不能冒名顶替他发号施令,此非君子所为。”

  她这一句“非君子所为”,将齐铭噎得好久都说不出来话,瞪着眼睛看陆书瑾。

  但陆书瑾面上却是一本正经的,颇有文人风骨,让人挑不出错处来。

  齐铭只得扯动脸皮,尴尬地笑了笑,说:“也是,陆公子高风亮节,实在让人钦佩,不过那些风餐露宿的工人该如何处理呢?”

  陆书瑾说道:“就算我仿写的手谕能够将萧家侍卫暂时调离,但萧少爷岂能不知自家侍卫的动向?用不了多久便会发现这件事,从而怪罪到我头上。我掂量着,此事并不划算,我先前与萧少爷有些小误会导致了冲突,并非不可调解,回头待他消了气我再去认个错,就又能与他重修旧好。”

  齐铭微微张了张嘴,约莫是没想到陆书瑾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愣神道:“我还以为陆公子知晓萧矜是何种人。”

  陆书瑾愁苦地叹一口气,拧着眉道:“你有所不知,我在云城无依无靠,自打与萧少爷攀上交情之后,学府之中无人敢欺辱我,平日里待我都和善恭敬,但与他争吵后的这几日,我不知受了多少冷眼苛待,日子还长,再这样下去我迟早要被逼出海舟学府,不得不低头。”

  “这萧矜着实可恶!但他向来跋扈,应当不会轻易与你重修旧好。”

  “无妨,我多说两句好话,再不济我哭一场,总能打动他。”陆书瑾说。

  齐铭这下没掩饰住,眼中流露出些许轻视来,话间不自觉带上些嘲讽,“想不到陆公子打算得如此清楚。”

  陆书瑾抬眼看他,他便在一瞬又将神色敛去,清了清嗓子后说:“我能理解陆公子的为难之处,不过萧矜并非大度之人,你这段时日赶去认错,他极有可能打你一顿出气,我奉劝你还是过些时日为好。”

  “啊?这可如何是好!”陆书瑾低低啧了一声,懊恼道:“那早知我便不与他争执了,我先前与他同住舍房,一日三餐皆吃的萧家饭,如今我只得自己买饭,手上的银两所剩无几,怕是要挨饿一阵子了……”

  齐铭听闻,将面前的人从头到脚扫去,见她身着海舟学府的院服,衣摆之下隐隐露出一双布鞋来,寒酸得很。他转转眼珠,忽而心生一计,温笑着说:“陆公子莫担忧,先前你出言相救,齐某必会报答,我齐家尚有十余处猪肉店在城中,若是你不嫌弃,我可将你安排进店做些闲工,虽银钱不多,但足够你果腹之用。”

  陆书瑾等得就是这句话,在屋中的这段时间,她认真考虑过。

  齐铭一张嘴就说出了她模仿萧矜字迹代笔策论一事,此事只有萧矜身边的那几个人知道,连夫子都瞒得住,而不在海舟学府的齐铭却能知道,就表明萧矜身边是有人为齐铭做内应,为他打探消息通风报信。

  那齐铭自然就知道这几日陆书瑾与萧矜一人在学堂互不相干,没说过一句话,关系降至冰点。

  萧矜派人围住了猪场,齐铭向她求一份仿写的手谕此事本就漏洞百出。先不说那侍卫个个都没脑子,拿了手谕就信,单是萧矜的那个字体,她就敢打包票萧家侍卫拿到手谕也是一脸茫然,完全看不懂。

  且萧家侍卫一旦撤离,萧矜必是最先得到消息的人,定然马上问罪过来再将侍卫调回,这样短的时间让那些工人清理猪场再重建,再引进新的猪苗根本就是天方夜谭,所以齐铭这个方法一开始就不可行。

  他若不是个实打实的蠢货,那向她讨求手谕一事,极有可能是使了个障眼法,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给萧矜传达一个“陆书瑾已经归于我齐家阵营”的消息。

  再往前一推,齐铭这样做的,无非就是让萧矜与她彻底决裂,成为敌对。

  如此行为,陆书瑾只想出了两个目的,一是齐铭脑子有病,这个时候还想与萧矜置气,假借她站队之事来挑衅萧矜;一是她身上有可以用之处,齐铭设计让她处于孤立无援之地,再施以援手拉拢她彻底归于齐铭阵营。

  陆书瑾认为是第一个,她觉得齐铭是盯上了她仿写字迹的能力,所以想利用她。

  如此一来,事情就明了,陆书瑾一直坐在房中思考,罗列出几个方法一一推演,找出其中能够让齐铭上钩的方法。

  所以从方才齐铭进屋开始,她就一直在引导齐铭的思维。

  她起先说不会帮他仿写手谕,是害怕萧矜怪罪下来,导致她与萧矜的关系更加恶劣,没有挽回的余地,表达出要与萧矜和好的意图。

  齐铭当然是不希望如此,是以手谕一事不行,他定会再找别的方法,于是陆书瑾顺势说出自己手头拮据,吃饭都成难事,将枝头抛出。齐铭果然上当,攀着枝头往上,要给陆书瑾安排进齐家名下的猪肉店做闲工。

  此事与仿写手谕一样,都可以向萧矜传达她陆书瑾为齐家做事,但有一点不同。

  在猪肉店做闲工,能直接接触到齐家的猪肉。

  陆书瑾秉信着任何行为都有目的,任何目的都有原因,她觉得萧矜火烧猪场的行为从一开始就点明了,齐家的那些猪绝对是关键。

  陆书瑾佯装惊喜,夸赞道:“齐公子,你真是个大好人啊!有你在我算是做不得饿死鬼了!”

  齐铭笑了笑,自腰带上摘下个玉佩递给陆书瑾,说道:“你拿着这玉佩去城西荣记肉铺之中,给掌柜看,我今夜回去知会他一声,让他收下你。”

  陆书瑾喜笑颜开地收下,连连道谢,模样看起来欢心极了,半点没有做假。

  齐铭便差了马车将她送回学府,回到舍房之后天幕整个都黑了,陆书瑾洗漱之后,像往常一样看书到夜间,感觉疲了才上床睡觉。

  不过陆书瑾跟着齐铭出海舟学府一事根本就瞒不住,第一日去了学堂,蒋宿就满脸古怪地问她:“你昨日,跟着齐铭出去了?”

  陆书瑾一边翻开书页一边应了一声。

  “为什么?”蒋宿像是很不能接受这件事,脸色变得极为难看,“我以为……你应该知道萧哥很厌恶齐铭。”

  陆书瑾知道他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少年之间的义气,她昨日的行为在蒋宿眼里等同于背叛萧矜。

  她转头,那双淡无波澜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蒋宿,没什么温度。

  蒋宿被她这幅样子吓了一跳,被盯得难受,撇开视线问,“怎么了,我说错了?”

  “蒋宿。”陆书瑾用非常冷硬的语气道:“海舟学府门槛极高,我身无分文单凭一支笔杆考进来,日夜苦读寒窗十年,为的是日后通过科举光耀门楣,不是为了来学府与谁结交兄弟的,你能明白吗?”

  陆书瑾平日里虽不大喜欢搭理人,但每次与她说话都是能得到回应的,且态度温和笑容干净,从不曾见她冷脸发怒,眼下冷着声音说话,真把蒋宿吓到了。

  这些日子陆书瑾一直被萧矜带在左右,蒋宿已然将她当成了自己兄弟,但现在听她说了这句话,后知后觉陆书瑾进海舟学府是真的奔着科举而去的,跟他们这些混日子的纨绔终究不是一路人。

  然而面对陆书瑾这样的人,蒋宿纵是有脾气也发不出来,他愣愣道:“我没有旁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齐铭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当心点。”

  陆书瑾又笑笑,恍若冰雪初融:“我知晓,昨日他登门道谢,我将谢礼推脱,并不与他多纠缠,多谢你关心我。”

  蒋宿见她脸上又有了笑容,心里顿时松一口气,再不敢多问了,于是陆书瑾一整日都十分清静。

  下学之后,陆书瑾回舍房换下了院服,拿着玉佩直奔城西的荣记肉铺。荣记肉铺与想象中的不同,陆书瑾以前在杨镇的时候曾远远看到过一家卖猪肉的店铺,被劈成两半的猪用铁弯钩挂在门外,血水顺着往下滴着,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道,还有一些切下来的肥肉以及不要的内脏全部堆放在一起,臭气熏天。

  但荣记肉铺却干净,店面是两开的,一进门就是侧着的柜台,里头并着红木桌子,上头摆着猪的各个部位分得仔细,用网纱罩住,还有些大块的,挂在后头。

  空中也有血腥味,但不浓郁,陆书瑾扫视一圈,才发现铺子两个角落挂着小炉子,也不知点了什么驱味儿。

  掌柜正在躺椅上睡得正香,陆书瑾在肉铺转了一圈都没能将他惊醒,她只好走到柜台旁用手敲了敲柜面,“掌柜。”

  这一声才将他唤醒,掌柜的忙直起身来看他。

  是个看起来年岁上四十的男子,身体有一种算不上强壮的胖,耷拉着眼皮精神不是很好的样子。陆书瑾仔细去瞧他的脸,发现他脸色暗沉,堆积色斑,看起来萎靡不振,身上又有一股未散尽的酒气,猜测是个酗酒极凶的酒鬼。

  她笑笑,说道:“我打扰掌柜的打盹了?”

  那掌柜摆摆手,打了个哈欠。

  陆书瑾将玉佩拿出来搁在桌上,说道:“是齐公子要我来的。”

  掌柜见状,神色当即一变,眯着眼睛笑起来,从柜台后绕出来不动声色打量她,笑说:“原来是陆公子,等你许久了呢!免贵姓孙,全名孙大洪,你叫我洪哥就好,昨儿就接到少东家的吩咐了,要多照料你。”

  “多谢洪哥。”陆书瑾笑着,“我平日在海舟学府就读,是以下了学才能来,见谅。”

  “海舟学府,好地方!”孙大洪道:“无妨,这几日云城猪肉抬价,生意大不如前,好些时候都无人,没那么忙。”

  “那我能来做什么事?”陆书瑾问。

  孙大洪将她看了又看,皱眉道:“这切肉上肉都是劳累活,陆小弟的手是拿笔杆的,可不能累着你,不如就记账吧,正好我们店铺上一个账房先生走了,我识的字不多,只能随手记个数量,这几日的账都没记呢,你誊抄就行。”

  这正合陆书瑾的心意,她点头道:“那就多谢洪哥了。”

  孙大洪笑说没事,带她去了柜台后方,搬来一个带靠的木椅,掏出账簿和墨笔来,再拿出了几张纸摆在旁边,指着说道:“这纸上便是我这几日随手记的买卖,有什么看不懂的可直接问我就是。”

  陆书瑾拿起来看了看,发现孙大洪没有说谎,他的确识字不多。

  纸上面大多都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还有些显而易见的错字,她又翻开账簿,看见上面整齐的字体,统共记录了日期,一桩买卖出多少斤两,多少银钱,字体工整干净。

  陆书瑾一边提笔写一边状似随意地问道:“洪哥,上一个账房先生似乎对此活计做得相当认真,是何缘由离去了呢?”

  孙大洪道:“辞工了,许是不满意工钱吧,账房先生都是少东家直接安排人来的,我也过问不了那些事。”

  陆书瑾应了一声没再追问,只是按照纸上凌乱的字体去分辨一桩桩买卖,再誊抄在账簿上。

  她发现如今的猪肉已经飞涨到八十文一斤了,翻看前面的记录,也不过才四十文,也就是说萧矜这一举动,让猪肉翻了一倍的价钱,买卖骤减。

  “洪哥,如今猪肉涨价,来买的人少,那若是砸在手里岂不是浪费,如此一来又要降价,那还何须涨价呢?”她发出疑问。

  孙大洪躺会躺椅上,晃了晃脚说:“现在的猪肉主要销卖不是给那些买不起猪肉的人,不管价格降多少,那些人买得都不多,主要是往富裕人家送的,一买就买好些斤呢。”

  陆书瑾心说也是,现在涨价,赚得都是富裕人家的钱,贫困人家便是在猪肉不涨价的时候买得也少。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与掌柜闲聊,将这几日的账全部誊抄完之后,天色渐晚,陆书瑾却没有赶回学府,而是去旁处的面馆里买了碗面对付晚膳,又回到肉铺帮忙。

  孙大洪要关门,一边清扫地面一边道:“这肉放到明日就不新鲜咯,又浪费了。”

  “那要如何处理?”陆书瑾帮忙扫地。

  “自然是记录斤两之后送还原场,现在猪肉的价格绝不能落下去,哪怕是扔了也不会降价处理。”孙大洪带着陆书瑾将肉铺清理之后,关门时掏出了绳子串的一把钥匙,上头串了三把,他用其中一个上了锁,转头对陆书瑾道:“辛苦你了陆小弟,快些回去吧。”

  陆书瑾与他客套两句话,这才打算回家,正巧碰上一个拉车的拉面前招揽客人,陆书瑾就将他拦下。

  她想着这几日都得来这肉铺忙活,便于拉车的商量一下,要他这几日都于这个时间来荣记肉铺。拉车的小哥欣然应允,谈好了这笔固定生意,欢快地将她拉回海舟学府。

  陆书瑾今日在誊抄账簿的时候,发现账簿上的字体墨迹皆相差无几,这是很古怪的一件事。

  账目本就是一笔笔记上去的,墨迹和字迹会根据记录日期有轻微的不同,但那账簿上前头的字迹以及墨迹干涸程度都完全一样,这就代表那些不同日期的账目全部都是在同一时间写下的,并非是真正的账本。

  且柜台的脚边有两个抽屉,上头一个放着账簿之类的杂物,下面一个抽屉却上了锁。

  账簿是随拿随用之物,若要记账那就不可能将账本藏得极深,陆书瑾怀疑真的账本就在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里。

  掌柜孙大洪只有三把钥匙,一把开店铺门锁,一把开自家门锁,余下的那一把,就极有可能是开那个抽屉的锁。

  陆书瑾回到舍房时,刚点亮灯就察觉出不对劲来。

  她发现中间的大屏风往萧矜那边偏了足足有一尺,是深怕她看不出来有人曾来过这里似的。

  好好的挂着锁,平白如故被人闯了屋子,陆书瑾又慌张又觉得无奈,她先将东西大致检查一遍发现什么都没丢,唯有桌子上多了一个东西。

  是一封面皮没有写字的信,她关上门点了屋中所有灯,坐在桌前将信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

  展开之后,率先看见纸上神似楷书却又带着几分不羁气息的字体,撇捺之间充满肆意,却写得相当漂亮。

  只是字的内容她不大懂:

  落花:瘟肉,手绢:常肉。日:四十,月: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分别对应: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旁的再没有了,她疑惑地来回看了两遍,都没能找出其中能看懂的地方,不得其解,最终只能将纸折起来随手压入叠放的书本之中。

  陆书瑾第一日想了个办法,她吃早膳的时候,问食肆的厨子买了些面粉包在帕子中,晌午回了一趟舍房,将面粉倒入小盒子中又兑了水,揉得黏黏糊糊的,盖上一层布。

  待下课回去,那团面就发好了,变得软软的,可以捏成任意形状。

  陆书瑾揪下其中一团包在帕子里,像昨日一样换了衣裳出学府前往肉铺,只不过今日她特地在酒楼前停一停,买了几两闻起来就香的上乘酒,花了她不少银子,想起来心就一抽抽的疼。

  她去店中时,孙大洪已经喝得半醉,呼噜打得震天响。

  陆书瑾将小酒坛搁在桌上,并没有叫醒他,而是搬了个凳子在店门口坐着玩。

  此时天还没黑,路边几个店铺的老板嗑着瓜子站在边上闲聊。

  “你说咱们城西的人是惹了什么太岁,怎么怪病就接一连三地出呢?”面馆的老板叹道。

  “我看八成就是传染病,只不过须得接触多了才能染上,不然怎么一病病一户呢?”嗑瓜子的老板娘说。

  “别提了,前头巷子里住得王家人,一家七口全给染上了,这几日皆在医馆躺着,也不知病情如何了。”

  “没用喽,跟上次李家的人一样,救不了了呗。”

  “你积点口德吧!”

  陆书瑾坐着听,听了有一会儿之后又站起身出了门去,她依稀记得医馆离这里不远,往前走了约莫百来步就到了。

  医馆的门面不大,才十月份就垂着厚重的帘子,陆书瑾撩开帘子走进去,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就扑面而来,还有此起彼伏错落不断的咳嗽声。

  她定睛一看,就见医馆的大堂内并着不少简易的板床,上头都躺着人,身上盖着厚厚的衣裳或是被褥,层层叠叠只露个头来。

  这不过才十月,怎么就整上过冬的架势了?

  台后的老郎中掀起眼皮看她一眼,问道:“小伙子,来瞧什么的?”

  陆书瑾走过去,并未落座,只是问道:“老先生,这些人为何身上改了那么多层东西?”

  老郎中还算温和,并未赶她走,而是道:“病了,畏寒,有什么就盖什么。”

  陆书瑾道:“什么病啊?”

  老郎中喝一口茶水,拖着苍老的声音慢慢道:“瞧不出来是什么病,浑身发热而生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疮烂了,人就没了。”

  “不会传染?”陆书瑾又问。

  “老夫还没染上,就表明暂时没有传染性。”老郎中道:“我这小破医馆,这些日子收了有一十来个,死了大半抬去义庄,官府不管此事,小伙子若是惜命,就别瞎打听,趁早离去吧。”

  陆书瑾恍然想起先前她拿着一十两银子找到容婆,拖她央女婿的好友办事时,那捕快在城南捕房当值,当时说是无故病死了几例,怀疑是瘟疫便一直紧急排查,她问道:“是不是城南也有这种情况?”

  老郎中道:“不晓得嘞,应当是有的吧,义庄都放不下了。”

  陆书瑾疑惑问:“这么大的事,何以城中一点风声都没有?”

  “烧了呗。”老郎中道:“死了就烧了,剩一把灰,能有什么风声?”

  陆书瑾的心凉一大截,没再继续问,转身出了医馆。

  这若真的是瘟疫,传染性强烈的话,恐怕云城将要遭受灭顶之灾。

  陆书瑾心神恍惚,回到肉铺的时候就看见孙大洪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倒着她买来的酒喝得正兴,一边喝一边龇牙咧嘴大赞好酒。

  “洪哥。”陆书瑾走进去,喊了一声。

  陆书瑾买的是醇厚的烈酒,再加上孙大洪本身就半醉,现在已喝得相当迷糊了,不知把陆书瑾认成了谁,口齿不清道:“小吴回来了?”

  陆书瑾没有纠正,随意应了一声就去了台后,翻出账簿开始誊抄,孙大洪在那头一边喝一边说话,嘟嘟囔囔不知道说什么,倒酒的手都开始晃个不停。

  “小吴啊。”他突然喊了一声,长长地叹气。

  “小吴是何人啊?”陆书瑾头也不抬,接话问他。

  “记账的!”孙大洪答。

  “怎么了呢?”陆书瑾又问。

  “死了!”孙大洪道:“被乱棍打死,手骨全敲碎了!”

  陆书瑾笔尖猛地一顿,墨迹在纸上晕染开,她稳了稳心神,佯装镇定道:“被谁打死的?”

  “还能有谁?”孙大洪不肯说了,重复着一句话,“还能有谁,还能有谁……”

  还能有谁?少东家呗。

  上一个账房先生是少东家安排来的,如今死了却说是辞工,显然是被齐铭给处理了。

  陆书瑾发觉自己的手有些颤抖,一时抄不了字,便搁下笔缓和情绪。

  这时候孙大洪摇摇晃晃站起来,扶着柜台慢慢走着,嘴里唱着不成调的曲儿,从陆书瑾的身后绕过来往躺椅上一歪,闭着眼睛哼唧。

  没一会儿,他就又打起呼噜来。

  陆书瑾先是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然后出声喊道:“洪哥,洪哥?”

  连喊几下,孙大洪没应声,呼噜声丝毫没有减弱,陆书瑾就从袖中拿出帕子包好的面团,面团已然不再软和,呈一种半干的状态,不用力则完全捏不动。

  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放低了呼吸声,蹲在躺椅旁,轻轻撩起孙大洪的上衣衣摆,腰间挂着的那三个钥匙就露了出来。

  孙大洪忽然一个高昂的呼噜声,将陆书瑾吓了一大跳,暗道男人为何打呼的声音这么大?她竟不合时宜地想起萧矜睡着时的呼吸,绵长稳健,有一种别样的安静。

  陆书瑾抬眼见他完全没有要醒的迹象,便手上动作飞快,将钥匙往半干面块往上使劲一摁,当即拓印出形状来。

  面团被她分为三个,三把钥匙各印了一下,做完这些她赶忙拿着面团退离,小心包好之后放入袖中,再坐回自己的位置将剩下的一些账目抄完差不多天黑。她留了张字条给睡得天昏地暗的孙大洪,自个坐拉车回去了。

  面团放在窗边吹了一夜,第一日早起一看,已经硬邦邦的,上头拓印的钥匙痕迹极为清晰没有变形,这样就算是成了。

  她一早赶着天蒙蒙亮就出了学府,城中人大多早起做生意,陆书瑾寻去锁店,将面团递给老板,要他按照拓印打三把一模一样的钥匙出来。

  这不是个难活,但老板见陆书瑾细皮嫩肉长得稚嫩,狮子大开口要了她一两银子,左右还不掉价钱,又要赶回去上早课,陆书瑾只得咬牙给了,心里滴血,走时瞪了这家店铺的牌子一眼。

  好,记下了,老五卖锁。

  结果早课还是去迟了,赶到门口的时候,丁字堂的人皆盯着她看。

  陆书瑾路上走得急,停在门口是呼吸急促,白皙的脸上带着一层红润,院服都没来得及换,身上穿着深灰色的布衣袍。

  这几日萧矜与她在学堂之中一句话的交集都没有,学堂中的人早就看得一清一楚,先前还以为她会寻着萧矜和好,但知晓她去了齐家铺子打闲工之后,便都认为陆书瑾已经没有那个机会了。

  这会儿见她着急忙慌地赶来,前排一个男子噘着嘴吹了一声口哨,讥讽道:“大学子,你走错地方了吧?”

  陆书瑾脚步一停,疑惑地看向他,“我?”

  那男子刚张嘴,约莫是要狠狠嘲讽陆书瑾一番的,但他面色却猛地一变,朝陆书瑾的身后望去,立即噤声。

  丁字堂的早课没有夫子,先前聊得正热闹,但这会儿声音一下小了许多。

  陆书瑾有所察觉,转头看去,就见一袭赤红衣袍的萧矜站在门边,正伸手将挂在门上的木牌拿起来看,语气轻懒,“不是丁字堂吗?这我还能走错了?”

  那男子吓得一抖,赶忙站起来道:“萧哥误会,我方才说的不是你!”

  萧矜的目光掠过陆书瑾,直接看向那男子,凶气盘上眉梢,“你方才喊的大学子,不是我?”

  陆书瑾看了他一眼,暗道萧矜莫不是早起喝醉了来的,什么时候他也配被别人喊作大学子?光是他那狗爬字体拎出来,就配不上“学子”一字。

  她无心看热闹,转身离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萧矜几句冷嘲热讽,那人就吓得不行了,连连求饶,自然也没有动起手来。

  丁字堂很快又恢复了吵闹,陆书瑾摸出书,一行字看了三遍也没能往脑子里记,只记得萧矜方才眉梢轻扬的模样。

  她前往齐家猪肉店打闲工的事,萧矜不可能不知,但他为何丝毫表示都没有?

  还是说萧矜压根不在意此事,所以觉得她就算是站于齐家阵营也无所谓了?

  陆书瑾用手指摩挲着书面,看了半页之后放弃,抄写起《戒女色》来,这能让她慢慢静下心。

  一整天的时间,她抄了四页纸,直到下学才停笔。

  陆书瑾连舍房都没回直接出的学府,先去取了钥匙分别用帕子包住搁在荷包里,再去昨日的酒楼又买了一壶酒,提去肉店。

  她一进门,孙大洪就闻到了酒香,咦了一声道:“昨日的酒也是你带来的?”

  陆书瑾点头,笑了笑说:“我昨日放下酒出去转了圈回来,就见你喝得大醉躺着睡觉,还以为你是知道的。”

  “这酒太香,我迷迷糊糊没忍住就直接喝了。”孙大洪有点不好意思道,继而又问:“你不是手上没有余钱,为何会买酒?”

  “这酒不是我买的,是我学堂的同窗家中开酒馆,我平日里帮他学识上的难题,他便以好酒答谢,但我从不喝酒正好又见你喜欢喝,就想着拿来给你,”陆书瑾早就想好了说辞,撒谎半点不脸红,“若是折在我手里,只能倒掉。”

  孙大洪极其爱酒,一听她说要倒掉,赶忙接过去抱在怀里,“可不能倒,这可是天大的宝贝!”

  他解开就盖猛地吸了一口,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也不知嘟囔句什么,抱去旁边柜子上找酒杯。

  陆书瑾估摸不好孙大洪的酒量,今日就多买了些,光是这几日的花销就去了快一十两,若事情再没有进展,陆书瑾今晚怕是睡不着了。

  孙大洪抱着酒坛就不撒手了,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得并不着急,像不舍得似的细细品味,眼看着天黑下来,陆书瑾有些着急了,扬声道:“洪哥你快些喝,这酒坛子我今晚带回去,明儿让我那同窗再打一坛给你喝!”

  “嗳!”孙大洪高兴地应了一声,连夸了陆书瑾好些句,果然开始大口喝起来。

  夜幕降临,陆书瑾点燃烛台,然后聚着烛台在店铺四处转了一圈,将灯笼点亮,瞥眼就见孙大洪已经醉死似的趴在桌上,呼噜声闷闷的。

  陆书瑾搁下烛台,朝门外看了一眼,轻步走到柜台后拿出分开包着的钥匙,开始尝试开锁。

  许是运气不大好,前头两把钥匙都不对,陆书瑾差点以为自己猜错了时,第三把钥匙果然将抽屉上挂的锁打开了,她紧张得屏住呼吸,将抽屉拉开来。

  只见里面摆着一本账簿,与她之前抄写的那本封面是一样的,她拿了烛台,再谨慎地看一眼孙大洪,才赶忙蹲下来翻开看。

  账簿里的字体与陆书瑾在另一本上看到的字体是一样的,皆是出自上一个账房先生之手,不过这本字体的墨迹和形态有着明显分别,能看出并非是一日所写,应证了陆书瑾的猜测。

  但让她大为意外的是,账本之中字体工整地记录的并非是账目,而是一些看着完全不沾边的句子。

  丁甲丙,周氏,落花,戊月。

  丁甲丙,郑氏,落花,辛月。

  丁甲丙,陈氏,手绢,丁日。

  陆书瑾满目怔然,将账本从前翻到后,发现通篇出现的字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么几个,乍一看完全不像是记账。

  但她到底不是笨的,用极快的速度就反应过来,这并非是寻常账本,上头的字全都用了黑话。难怪藏得并不隐蔽,就算是被人找到了,估计也是完全看不懂的。

  陆书瑾猛然想起昨夜桌上出现的那张纸,虽然她只看了两三遍,但她沉下心来认真一回忆,再低头望去,方才看不懂的句子已然明了。

  四月十一,周氏,瘟肉,五斤三十文,共一百五十文。

  四月十一,郑氏,瘟肉,八斤三十文,共一百四十文。

  四月十一,陈氏,常肉,四斤四十文,共一百六十文。

  陆书瑾敛着眸沉思片刻,将账本翻到最后,倒着往前看,在其中找到一行字:癸乙,王氏,落花,庚月。

  意为:十月初一,王氏,瘟肉,七斤三十文,共一百一十文。

  时间对上了,昨日陆书瑾听说的那一家患病的王氏,便是在萧矜火烧猪场那日在这里买的猪肉。

  她闭了闭眼,记忆飞速旋转,翻飞至那个月明风啸的夜晚,萧矜对着那燃起的大火举杯时,说的一句话:“敬,云城万千百姓。”

  陆书瑾遍体身寒,强烈的情绪翻涌而上,手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她彻底明白了。

  当日萧矜烧死的那些齐家猪场的猪,根本全是瘟猪!

  正常猪肉的价格是四十文一斤,但齐家将瘟猪拿出来售卖,降价至三十文。而宰杀出来的瘟肉被人吃了之后,并不如毒药那般烈性,甚至有可能吃一顿两顿并无大碍,但三顿五顿地吃瘟肉,必会染上怪病。

  症状便是发热而畏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正如陆书瑾那日在衙门看到的尸体一样。

  萧矜一把火烧了所有瘟猪,城中猪肉价格疯涨,穷人再买不起瘟猪肉,又不敢往富贵人家里送瘟肉,所以他这个方法,在另一种程度上也是暂时阻止了城中人买瘟肉。

  陆书瑾一时觉得浑身发软,蹲不住了,整个人坐在地上,额头上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小汗珠,极力压抑着错乱的呼吸。

  齐家卖瘟猪发阴财,染病而死的人又被极快的烧掉处理,官商勾结,只手遮天,云城百姓亦被蒙在鼓中,连续数日咒骂烧了猪场导致猪肉价格疯涨的萧矜。

  她想起那日萧矜踩着齐铭对她说的话。

  “你说对了,人命在我这种人眼里,根本就一文不值。”

  他在那日其实就已经给了她暗示,像齐铭那种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人,人命在他们眼中根本就一文不值!

  陆书瑾心中涌起极大的恐惧,又夹杂着一股庆幸和喜悦。

  她终于,揭开了蒙在萧矜身上那块模糊不清的布,看清楚他的真实面目来。

  什么不学无术的纨绔,仗势欺人的恶霸,假的,全是假的!

  他是带人砸了逼良为娼的肮脏青楼,挖出刘家藏官银的萧矜,亦是背负骂名,纵火烧死所有瘟猪的萧矜。

  是萧将军的嫡子,正儿八经的,将来要扛起整个萧家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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